|
|||||
1986 | 资料分享 | 110字节 | |||
古巴 | 2008年7月26日14:46:21 | 阅读:73 / 回复:3 |
帖子标题:7月5日收到的包裹已经超越邮局规定的7天保存规定,我去取包裹时收了我4元的保管费,他们包裹单送到我手上时就已经过期啦,但是他们不管,要不就不取,没有办法只得给呀,邮局就是不讲理啊,我从4月26日就开始用顺风折腾到现在还没有折腾完,感觉自己真倒霉,倒霉透顶啦!怎么 |
详细信息: |
相关信息: |
回复信息: 发布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及本论坛公约的要求。信息发布需先“登录”,未注册的用户请先“注册”。 |
(本论坛仅支持Internet Explorer 7.0 - 9.0浏览器,IE10、IE11浏览器需要设置兼容性模式,火狐浏览器也能有比较好的兼容性。)
管理员 电子邮件(E-mail) # 粤ICP备05036072号 |